體育畢業門檻—體適能檢測
體育室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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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 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東茂體字第106280070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體育畢業門檻體能免測申請表1061013.doc)
主旨:函請 貴系協助轉知大四學生,體育畢業門檻—體適能檢測,詳如說明,敬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東海大學體育畢業門檻實施辦法」,自101 學年度入學之日間部學士班學生,必須通過體育畢業門檻始可畢業,體適能檢測於大四上學期實施。
二、體適能檢測標準為女生800公尺跑走332秒(5分32秒)內完成,男生1600公尺跑走635秒(10分35秒)內完成。
三、理學院、工學院、管理學院、法學院學生,106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檢測。
四、文學院、社科院、農學院、創藝學院學生,106年12月02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檢測。
五、有下列情況者,得向體育室申請免予體適能檢測:
1.持有殘障手冊及重大疾病卡者,經體育室主任核定通過後始可免予體能檢測及自我學習,但仍須通過體育常識測驗。
2.持有新制醫院評鑑優等醫院以上之證明不適宜從事激烈運動者(氣喘、心臟疾病、脊椎側彎—),經體育室主任核定通過後始可免予體適能檢測,但仍須完成自我學習50圈及通過體育常識測驗。
3.階段性機能障礙者,須提出新制醫院評鑑優等以上之診斷證明書,經體育室主任核定通過後始可免予體能檢測或自我學習,但仍須通過體育常識測驗。
六、申請免予體適能檢測,須檢附新制醫院評鑑優等以上之診斷證明書(正本), 於11月23日前至體育室提出申請,申請表如附件或上體育室網站下載。
七、無法依原訂檢測場次者,請於10月23日至11月20日前檢附相關證明(考試、上課…等),至體育室申請更換檢測場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