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徵一般性社工員1名

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約聘(僱)人員徵才公告
ㄧ、人員區分:約聘社工員(C641620)
二、名額:一般性社工員1 名(社會工作科)
三、性別:▓不拘 □男性 □女性
四、是否適合身心障礙者之職務:▓是 □否(請說明:)
五、工作地點及時間:本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
六、上網時間:110 年12 月21 日至110 年12 月24 日止
七、資格條件:一般性社工—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 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八、工作項目:
 一般性社工(性騷擾防治業務):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社會工作行政業務
九、任用時間:111 年正式上班日起111 年12 月31 日止。
十、應附文件及徵試條件:

  1. 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自傳、成績單、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
    則免付)、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證明正本(請註明職稱及工作內容),另
    請註明實習單位名稱、實習時間及實習時數。
  2. 於110 年12 月24 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府社會處(雲林縣斗六市府
    文路22 號)收或逕送本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陳昭君社工師,並註明應徵
    項目(一般性社工—社會工作科)。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不
    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十一、聯絡方式:
    電話:05-5522571 承辦:陳昭君社工師。
    十二、其他補充說明:
  3. 一般性社工,符合專門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以下簡稱考
    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
    支給報酬標準表,以六等二階(296 俸點)起薪(新台幣38,480 元);符合
    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
    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以六等三階(312 俸點)起薪(新台幣40,560 元),並
    依中央社會工作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費支給表規定支給執行風險工作費。
  4. 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