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明新科技大學學務處諮商輔導暨職涯發展中心,誠徵「約聘心理師/社工師(職代)」
新竹,明新科技大學學務處諮商輔導暨職涯發展中心,誠徵「約聘心理師/社工師(職代)」
一、單位:學務處諮商輔導暨職涯發展中心
二、職稱:約聘心理師/社工師(職代)
三、職務內容簡介:
1. 個別諮商、心理測驗施測與解釋。
2. 三級預防相關業務推動、諮商輔導相關事宜交辦與協助。
3. 各項專案輔導工作。
4. 其他相關行政業務。
四、應徵資格:
1. 須具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諮商輔導、臨床心理、社工相關系所畢業。
2. 須具有國內心理師或社工師證照。
3. 具大專院校諮商輔導實務及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4. 有工作熱忱、活動規劃能力,能團隊合作者。
五、僱用時間:109年12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
六、待遇:依據教育部學生事務與輔導創新工作專業人員僱用管理要點支付。
1. 碩士級,薪資含證照津貼44,217元/月。
2. 有年終。
七、意者請於109年12月11日前(以電子郵件日期時間為主),將下列相關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寄予聯絡人:
楊諮商師 daphne@must.edu.tw 請於郵件主旨上註明「應徵約聘心理師/社工師(職代)」。
1. 履歷表(請附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與E-mail)。
2. 自傳。
3. 最高學位證書影本乙份。
4. 心理師或社工師證照影本乙份。
5. 歷任工作證明或服務證明(敘明服務期間內擔任職務之內容)。
6. 其他有利於審核之文件。
八、面試時間:資料初審通過後,另行電話通、e-mail知面試時間,不合者恕不通知。
九、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十、未詳盡之處,歡迎電洽03-5593142轉2332楊諮商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