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徵才公告表
2020-06-09
新北市政府徵才公告表
| 職缺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 職稱 | 聘用社會工作員 |
| 職缺額 | 1人 |
| 職缺別 | 全職 |
| 工作項目 | 1.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 |
| 待遇 | 30,001至40,000 |
| 性別 | 不限 |
| 徵才條件 | 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ㄧ: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學分,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 |
| 報名手續 | 1. 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布告欄-徵才資訊下載:http://www.sw.ntpc.gov.tw/careers/? parent_id=10950&type_id=10950)、(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實習證明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5)歷任任職社會工作離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工科聘用社會工作人員(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補助各地方政府進用366名社工人力)」,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7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賴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826,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 報名期限至109年6月11日止。 |
| 甄試 |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1.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主題專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甄試人員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2.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依名額-侯用期限填列),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
| 備註 | 一、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民國109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
二、薪資待遇: 三、正取:1人(現缺1名)、備取:2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