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諮商輔導中心徵才公告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諮商輔導中心徵才公告 |
| 徵才單位 | 諮商輔導中心 |
| 職稱 | 專案心理師1名
(教育部109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聘用專兼任專業輔導人員計畫) |
| 月支薪酬 | 月支新台幣46,887元(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
| 工作項目 | 辦理下列無定量之心理諮商輔導專業與行政業務:
1.發展性輔導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2.高關懷群篩檢 3.個別諮商與衡鑑 4.危機個案處理 5.學生轉銜輔導業務 6.統籌三級輔導工作 7.諮商輔導相關資料彙整與填報 8.實習諮商心理師招募及管理業務 9兼任心理師行政業務 10中心團體督導業務 11內部控制業務 12其他無定量之輔導相關業務 |
| 資格條件 | 1.限具有法律上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籍者,其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須在臺灣設有戶籍滿十年。
2.限非本校用人單位各級(含上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3. 具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資格證照。 4.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
| 擇優面試 | 本次甄選擬依下列條件進行書面資料審核,並依評定分數高低擇優通知面試:
1. 是否符合資格條件,不符合資格條件者,不予錄用。 2. 學經歷與專業能力評比。
|
| 應徵方式與日期 |
一、 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以長尾夾固定合併為一份(請勿裝訂或膠裝)。 1.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 (請至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專案人員管理表單下載) 2. 個人簡介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5.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二、請於109年2月14日(五)前以郵件寄達(郵戳為憑)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封面標題書明「應徵諮商輔導中心(專案心理師)」,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親送需求單位,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徐安立心理師(05-5524071)。 |
| 備註 |
1. 本校將依規定查閱應徵人員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2. 【聘期】:109年3月2日(依實際報到日起僱用)至109年12月31日。 (本次甄選之員額為教育部補助計畫案人員,採一年一聘。) 3. 工作時間及其它管理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4. 本次甄選結果將以電話或簡訊通知。 5. 錄取人員經用人單位通知報到而無法完成報到者,得取消錄取資格。 6. 應徵人員寄送之應徵文件,除聲明協助寄還並自行檢附回郵信封之外,均不予寄還。
|
